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》,征缴标准中符合财政资助政策的特困供养人员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、孤儿、重点优抚对象、计生特扶对象、重度残疾人和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参保缴费,继续按原模式、原渠道完成财政资助事宜。由县医保部门会同财政、税务、民政、卫健、退役军人、残联、扶贫等部门组织落实。该标准中并未提及两女户有相关财政资助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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